从周永康案把脉党国体制
章立凡
2014年7月29日傍晚,各大官媒一条七十七字消息的播出,宣告了“政法沙皇”周永康的垮台。其实在中国大陆互联网上,“周永康”三字早已不是“敏感词”,对多数国人也算不得一条新闻,而是一桩茶余饭后反复吞吐的旧闻。惜墨如金的官方消息,追认的仅仅是一个既成事实,以期在即将召开的北戴河会议上先声夺人,压倒群芳。
政商帝国:权力黑社会化
根据业界潜规则,媒体对知名人物的告别,一般都备有预案(三年前某大佬就曾遭遇“被逝世”的乌龙)。由于备料充足,周永康这场迟来的“丧事”,立时变成了媒体的狂欢。各家争相推出不同版本的周永康“关系图”及配套报道,其中以财新传媒六万字的专题系列报道《周永康的红与黑》最为重磅,一举摘得业内桂冠。
“关系图”所展现的周氏政商帝国版图,分为“周氏家族”、“四川系”、“石油系”、“政法系”四大谱系,权力结构盘根错节,利益管道四通八达,神似东方的帮会堂口和西方的黑手党家族,但又比底层犯罪组织多了一把巨大的保护伞——不受监督的庙堂权力。
党天下是扩大了的家天下,绝对的权力可以轻而易举地化公为私,将家族和部属植入组织系统,克隆成为私人势力。农家子周永康进入体制后,发展轨迹由点到面,由地方到中央,由司法到行政,由政治到经济,由官场到商场,由近亲到亲信,由白道到黑道……最终爬上“政法沙皇”的权力巅峰,搭的就是现成组织系统便车。
周永康以排名第九的常委,却拥有熏天权势和骇人听闻的财富,不仅在于掌握了两个最重要的系统——大棒政法系统和钱袋石油系统,更在于其行为模式毫无底线,以丛林法则取代了法治原则。周所控制的强力部门,在多地沦为暴力团体,通过权钱利益勾兑,成功实现了“维稳产业化”;以严刑逼供等暴力手段,在全国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在押人员“躲猫猫死”“洗澡死”“做梦死”“洗脸死”“激动死”“发狂死”“摔床死”……等等各种离奇死法,成为中国司法史上的奇观;以“打黑”“打击经济犯罪”等名义进行的“黑打”,将企业家罗织入罪判刑夺产,黑社会特征明显,是最具中国特色的有组织犯罪。
历史上的宫廷权斗中,掌握过多权力和秘密的僭越者,不仅令人恐惧,更令人痛恨,下场往往很惨。周永康败在昧于历史,对权力的追求过分贪婪,尤其是执掌武警兵符之后,在权力斗争中屡屡突破底线,触犯了政权与枪杆之间的禁忌。
会党政治是中国传统家族政治的翻版,周永康的政商帝国,只是构筑权力金字塔的板块之一。从基层到顶端权力架构中,还存在着众多大大小小的家族板块。若没有政治体制的改革,则产生老虎的温床依然存在;人治反腐、运动式反腐若不转成常态的法治反腐、制度反腐,也依然是治标不治本。
权力魔咒:刑不上哪些人?
审查周永康,被誉为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潜规则,坊间称颂有加,实际上正在被追究的,仅仅是一位“前常委”而已。纵观中共建党九十三年来的党史,此前已有二十一名政治局常委因各种原因落马,平均每四年多就有一位。这条所谓的潜规则,更像是个无厘头的伪命题。
据称“刑不上常委”的说法,源自1989年“六四“事件后,邓小平在6月16日对新领导集体“政治交代”的谈话。邓主张“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并以两代领导集体的历史经验为例:第一代“因为有毛主席作领导核心,‘文化大革命’就没有把共产党打倒”;“第二代实际上我是核心。因为有这个核心,即使发生了两个领导人的变动,都没有影响我们党的领导”。邓小平提出“要有意识地维护一个核心,也就是现在大家同意的江泽民同志”;强调“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常委会……国家的命运、党的命运、人民的命运需要有这样一个领导集体”。
分析邓小平的谈话,无论如何解读不出常委个人有不受追究的特权。从另一方向推论:倘若政治局或常委会不够好,或者出了不好的人,党国的命运就要出麻烦。他所认同的,其实是“刑不上核心”,且只有核心才有权给其他人“上刑”。毛核心发动“文革”,打倒了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林彪,常委陶铸、陈伯达等一大批党政军高官;邓在成为核心后,先后拿下了总书记胡耀邦、赵紫阳和常委胡启立。后来在“南巡讲话”前后,邓小平也不是没考虑“换核”,但耳朵一软临时改了主意。
历史证明,在毛、邓两代核心任内是“刑可上常委”的。自江泽民时代开始,权力斗争仅扳倒了政治局委员陈希同、陈良宇、薄熙来,盖因强人政治被常人政治取代,博弈各方都不太有本钱豪赌。中共哪一代核心都不是神,邓的上述讲话之所以被演绎成“刑不上常委”的禁忌,无非是对演绎者及其拥趸有利。
权杖交接到毛时代成长起来的红二代手中,“刑不上常委”更不是禁忌。根据该群体自己的定义,红二代“定位在老一辈于一九四九年建国前参加共产党、参加革命的后代们”。他们相当于家族公司创业大股东的继承人,人脉及政治资本丰厚,与先辈打下的红色江山有天然的血缘感情,对大权旁落忧心如焚。至于草根出身的公司管理层,即便爬到高管地位也仍是打工仔,若有人背主弄权营私舞弊,大股东家族是要清理门户的。周案与薄案的区别或在于:对“自己人”中的争大位者如薄熙来,交宗人府“永远圈禁”足矣;而周永康这类恶奴欺主的退休高官及其“官二代”,则须按家法严惩不贷。
一派打虎声中,“刑不上常委”已成明日黄花,腐败名声在外而安然无恙者仍大有人在,坊间颇有“选择性反腐”之讥。自毛核心时代迄今,体制内安身立命保位升官的无上秘诀,不外乎“站队”二字。顺者昌,逆者亡,与“刑不上常委”相比,“政治正确”才是更有效的护身符。
打虎目标:结束老人政治?
我在今年2月发表的《“蝴蝶效应”与反腐前景》一文中,预言了这样一种现象:“以打虎反贪名义进行的高层权斗,若就此进入胶着状态,势成骑虎之局,打不死老虎,难免有被虎吃掉的危险。”在周案公布后一周内,官媒热门话题即是“胶着状态”和“老虎反扑”,外加一句 “与腐败作斗争,个人生死,个人毁誉,无所谓”的狠话。匪夷所思的是,这些话题很快又成了文宣禁区。
“无所谓”这句名言,二十五年前曾出于另一位中共总书记之口。他因手无兵符而受制于老人帮,成了被核心拿下的第二个常委。在后毛时代的三十多年间,“老人干政”一直是中国政局的另一道魔咒。风水轮流转,以中共十八大胡锦涛 “裸退”为转捩点,魔咒出现了消退的征兆,这也是他在无所作为的政治生涯结束时,对执政党的最大历史贡献。
现任总书记的既定目标,是结束周永康背后的老人政治。他接受几位前任的失败教训,上台伊始就狠抓军权。在就任军委主席后的二十个月中,共计巡视军队十四次,平均约一个半月一次。与前两任相比,他似乎更注重提拔少壮军人,已晋升三十四位少将为中将。在“小组治国”的布局下,他出任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在反腐旗帜下整肃军队,拿下了前军委副主席徐才厚。
宣布审查周永康前夕,华东地区的大规模军演,异乎寻常地导致大批航班延误,令人联想起1976年逮捕“四人帮”(又称“上海帮”)后,军方从海陆空钳制上海的历史场景。周案公布的次日,军委主席携两位副主席南下福建劳军,继续展示铁腕,强调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拳法套路深得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真传。
反腐悖论:救党还是亡党?
周案公布的当日,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预测:“从现在起到四中全会,是政权的高危期”;“台风正在上海登陆,很可能将横扫上海官场”。其后新老虎落网消息频传,各省市站队表态之声不绝于耳。
武松四面出击,动了体制内众多老虎家族的奶酪,其风险非同一般。目前武松与老虎之间均无安全感和信任感,未来是对决还是妥协?体制内外各方有着不同的解读。
7月30日周永康案公布后40分钟,人民网即发表题为《打掉“大老虎”周永康,不是反腐句号》的文章,稍后被删除。8月5日,人民论坛发表文章《反腐要提防“大老虎”们联手反扑》,又引发了热议和争论。6日晚,人民日报客户端转发文章《周永康后,中国要打好“三大战役”》,将“政治上的反腐与制度化、经济上的市场化与再分配、外交领域的发展空间与和平崛起”视为今后的三大战役。8日,某海外党媒发文批评当前反腐“四大谬论”,即“中止论”、“特赦论”、“胶着论”和“反扑论”。同期体制内外的公共知识分子发生了激烈争论,一部分人主张顺势推动改革实现宪政,另一部分人则认为改革已死,体制无药可救。还有人发出“红二代应该站出来,挽救国家危难,推动中国政治大变革”的呼吁。
当下出现的“中止论”“特赦论”,反映了部分体制中人的焦虑。外科手术式的反腐,犹如在癌细胞不断扩散的躯体上,以连续切除病灶方法进行治疗,病体能否承受切割并继续存活?“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之说已流行多年,但不够精准。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反腐可能造成党的分裂,不反腐必将丢失政权”。
2011年底,我当众讲过一则自编的寓言:“危楼上,江湖郎中数人夜酌,聊起一桩疑难杂症。体量虚胖,五脏溃烂,病入膏肓,中枢麻木。病家讳疾忌医,医家徒唤奈何。”我是点评是:“五年看改,十年看埋”。如果下一届核心在第一个任期内,不能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话,也就无须启动了,我会放弃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愿景。
如今,新核心的第一任期已度过近五分之二。在此期间高举反贪腐旗帜进行权力斗争,建立个人威权,捍卫党的执政地位。至于能否以政治改革救党,避免“埋”的结局,至今犹是未定之数。正所谓:一念上天堂,一念入地狱;一念蒋经国,一念毛泽东。
依法治国:重温旧时“中国梦”?
中共四中全会行将召开,媒体热炒“依法治国”,歌颂“中兴领袖”;更有海外党媒将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目标,提升至“第五个现代化”的高度。作者可能不知道,早在1978年,西单“民主墙”就出现过一篇《第五个现代化:民主及其他》的著名文章,究竟哪个才堪称“第五个现代化”?着实有点令人哭笑不得。
现任核心上任之初,提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其实这套说法由来已久: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就提出:“党的各级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1982年中共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江泽民在1996年提出的“依法治国”,在第二年被写入中共十五大报告,成为执政党的基本治国方略。
五年一度的换届承诺,每次都能引发公众的美好憧憬。二十多年前开始营造的“依法治国”,也曾是一个“中国梦”;在周永康时代不仅没有实现,反而出现了大倒退,导致腐败蔓延、社会分裂,越维越不稳。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党国体制自身违背了“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则。近两年间,法制倒退仍在持续,意识形态紧箍咒越收越紧,不仅宪法三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权利未得到切实保障,因思想言论、公民维权等原因获罪的案例更有增无减。
处理周永康案,如果仍像薄案那样“指东打西”,仅仅以经济控罪替代政治清算,不平反周氏主政期间的大量冤假错案,清算其给中国法制造成的伤害,执政党仍将面临合法性的难题,又何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依法治国”不同于“以党治国”,若党派利益超越国家利益,很难赢得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依法治国”须祛除僵化的意识形态,走出“内儒外法”的历史窠臼,若仅仅是“重振朝纲”式的宫斗剧目轮回,仍无法摆脱历史周期律。
2014年8月14日 风雨读书楼
明报月刊 2014年9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