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

章立凡:《普选:历史承诺与政党信用》


普选:历史承诺与政党信用

章立凡

读罢《“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联想起近年的反普世价值反宪政逆流,顿生“数典忘祖”之叹。中共建政之前,不仅祖述马恩列斯,也曾倡导普世价值、宪政和普选。但凡稍有历史常识与羞恶之心,也不至于如此出糗。

恩格斯在马克思《法兰西内战》一书导言中说: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宰,需要“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列宁主张:“为了建立共和制,就绝对要有人民代表的会议,并且一定要有全民的(按普选、平等、直接和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制选出来)和立宪的会议”。

周恩来早年曾批评中共的宿敌蒋介石:“我们看他的过去,知道他的现在;看他的现在,知道他的将来。”其实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各种政治人物,也适用于任何政党。其他姑且不表,这里先回顾一下中共普选政策的历史变迁。

 

抗战版“中国梦”:主张与实践

一九三七年六月,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发布了《民主政府施政纲领》,承诺实行普选制度与议会制度。一九三八年七月,毛泽东在同世界学联代表团的谈话中自豪地宣称:“……最重要的,就是边区各级政府都是由人民投票选举的。这里证明一点,就是有些人说‘知识落后的工农不能实行选举制度’,这是不符合事实的。这里实行民选的结果并不坏,每个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到”;“民主制度在外国已是历史上形成的东西,中国则现在还未实行。边区的作用,就在做出一个榜样给全国人民看”。毛泽东还信誓旦旦,描绘出一个抗战版“中国梦”:

抗战胜利后,共产党的主要任务,一句话,是建立一个自由平等的民主国家。在这个国家内,有一个独立的民主的政府,有一个代表人民的国会,有一个适合人民要求的宪法。在这个国家内的各个民族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原则下建立联合的关系。在这个国家内,经济是向上发展的,农业、工业、商业都大大地发展,并由国家与人民合作去经营,订定八小时工作制,农民应该有土地,实行统一的累进税,对外国和平通商,订立互利的协定。在这个国家内,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的完全自由,各种优秀人物的天才都能发展,科学与一般文化都能提高,全国没有文盲。在这个国家内,军队不是与人民对立的而是与人民打成一片的。这样的国家,还不是社会主义的国家,这样的政府,也不是苏维埃政府,乃是实行彻底的民主制度与不破坏私有财产原则下的国家与政府。这就是中国的现代国家,中国很需要这样一个国家。有了这样一个国家,中国就离开了半殖民地与半封建的地位,变成了自由平等的国家,离开了旧中国,变成了新中国。共产党愿意联合全国的一切党派与人民,大家努力建立这样一个国家。

     一九三九年一月,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在边区第一届参议会期间,提出并通过《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规定“采用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选民可直接选出被选举人。一九四一年五月,中共提出《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按照“三三制”原则进行第二届边区参议会的选举,中共党员、左派分子、中间及其他分子大体各占三分之一。

一九四四年八月,毛泽东在与约翰·谢伟思谈话时称:我们的经验证明,中国人民理解民主并且要求民主。它无需经过长期实验,或者教育,或者监护’”。一九四六年一月,中共代表团在政治协商会议上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除拥护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外,主张“召开有各党派参加的、自由的、普选的国民大会”,“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废除现行保甲制度,实行由下而上的普选,成立自省以下各级地方民选政府”。同年四月,边区第三届参议会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重申“人民普遍直接平等无记名选举各级代表,各级代表会选举政府人员”。

针对当时官方媒体对中共普选的批评,《新华日报》还发表了题为《人民文化水平低,就不能实行民选吗 ?》的社评,宣传中共的普选经验,其中披露了候选人的提名及选举方式:“候选人决不是指派的,而是由人民提出的,在乡选中每一个选民都可以单独提出一个候选人。在县选中每十个选民可以连合提出一个候选人。选举的方法是分成两种:一种是识字的人,写选票;一种是不识字的人,则以投豆子代替写选票。”

因农民大部分为文盲,中共根据地著名的“豆选”,系由选民在候选人背后的粗碗中投放豆子,通过点算豆粒确定当选人。这种草根民主方式,在实践中又有不少改进,且一直沿用至建政初期的乡镇人民代表选举。

 

解放版“中国梦”:承诺与背信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在内战中推翻国民政府,与各民主党派建立了联合政府。一九四九年九月通过的大宪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继承了以往的普选主张,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共同纲领》之规定,联合政府下的中国,将实行国营、合作社、个体、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分工合作的新民主主义发展道路。中共承诺这条道路要走十到十五年,甚至二十年。但仅仅过了三年,毛泽东在一九五二年九月的书记处会议上口风大变:“十年到十五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不是十年以后才过渡到社会主义”,并在翌年正式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开始了一系列从所有制到政治体制的改变。

《共同纲领》规定各级人大用“普选方法产生”,当然是“一人一票”的直接选举而非间接选举,否则就无须特指“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刘少奇于一九五三年访问苏联时,曾向斯大林请教选举和制宪计划。斯大哥指教说:“你们现在的政府是联合政府,因此,政府就不能只对一党负责,而应当向各党派负责。你们很难保密。如果人民选举的结果当选者共产党员占大多数,你们就可以组织一党的政府。”

中共在主导思想上采纳了斯大林的策略,但在操控上更为精到。同年公布的第一部《选举法》,采取了“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制度,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代表,省、县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之代表,由其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之。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之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之。”

当时的说法,是县以上直接选举“条件不成熟”,间接选举系权宜之计。选举法起草委员会秘书长邓小平解释说:“这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社会情况、人民还有很多缺乏选举经验以及文盲尚多等等实际条件所决定的。”周恩来也承认“普选的关键决定于人民觉悟程度和组织程度,并不决定于人民的文化程度,更不决定于国家的经济状况”;但由于“人民迫切需要实行普选”,“根据实际情况,在这个普遍选举制的基础上,除基层人民代表大会采用直接选举制外,基层政权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目前尚只能采用按级选举的间接选举制。”

一九五四年九月召开的一届全国人大,通过了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共同纲领》相比,“五四宪法”序言首次挑明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大前提,增加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等内容,对原联合政府框架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大会所通过的人事名单中,国家最高层职务完全由中共领导担任,原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政务院副总理的党外人士,全部转任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政治协商会议则变成“统一战线团体”。

此后数年间,通过农业合作化和“对资改造,中共逐步掌控了全国的土地和生产资料,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地主和资本家。历经“反右”等各种政治运动,联合政府辉煌不再,昔日政治盟友沦为“政治花瓶”,中共最终实现一党专政。

六十年来《选举法》历经五次修改,形式上除基层选举采用直选外,其他各级人大一直以“代表选代表”的间接选举产生。事实上,各级人大候选人基本由官方内定,民主选举实为“官主选举”。执政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执政又“参政议政”,自己“监督”自己。人大既是“橡皮图章”也是“官员养老院”,全国人大的中共党员比例高达70%以上。

九七版“香港梦”:基本法变白皮书?

基本法会不会变白皮书?“占中”抗争会不会导致“六四”重演?“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变”的“一国两制”爱情婚约,会不会在十七年后变白条?大陆的历史经验值得注意。

抗战版“中国梦”升级为解放版之后,不少承诺都成了白条,联合政府蜕变为一党专政。暂且不论自由平等宪政民主的美好理想,《共同纲领》规定普选产生各级人大,历时六十四年未兑现;承诺十年到二十年不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三年生变七年夺产;发动土改将地主的土地无偿分配给农民,又通过合作化将土地全部收走……。计划赶不上变化,翻脸比翻书还快,其中最快的翻脸记录,当属一九五七年的“阳谋”,从“整风”急转为“反右”,只用了不到一个半月的时间。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毛泽东的名言“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或许是遗忘了两个字——信用。去年某副教授大批宪政时,更将毛氏“新民主主义宪政”的言论,诠释为一种阶段性斗争策略。难怪有民谣说:某团体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毛泽东惯于以军事谋略治国,“政治斗争无诚实可言”的权谋学,一直是体制内的葵花宝典;“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历史经验,更演绎出一种暴力迷信,以为天下靠打不靠选。

政党的生命力在于竞争。中共执政六十四年,却一直致力于消灭竞争,同时消灭一切可能的竞争者。长期的一党专政,使正常的政治竞争能力退化,全凭高压维稳掌控权力;同时也失去了政党的特质,蜕化成为一个政权。外无竞争的后果是党内矛盾激化,残酷的权力斗争周而复始。怕竞争、重掌控的纠结心态,也是中共在香港普选争拗中进退失据的重要原因。从强调“全面管治权”到以宣布“紧急状态”相威胁,愈是恐惧政治竞争,就愈迷信暴力工具。

二〇〇六年,我写过一篇谈近代以来大陆与香港互动关系的文章,题为《一个大陆人的香港观》。指出香港的“亚洲小龙”地位,实奠定于1949年后大陆国策的失误;且认为香港和台湾,都是大陆民主政治的实验场。八年后翻检审视,其中有一段警告:“中国古代的政治智慧,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英国君主立宪的聪明之处,是‘君王统而不治’。若出于某种政治惯性,使威权超出《基本法》过多,越俎代庖又统又治,则香港前途堪虞——里子比面子重要。”

此文结语的一句话,我也相信依然有效:“大陆与香港,究竟谁影响谁,还得继续走着瞧……”。

 

                             2014710日 北京风雨读书楼

                            《明报月刊》 20148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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